本文转述适用于 2026年1月31日的12306的退票政策。
开车后改签的车票,不办理退票。积分兑换的车票,不办理退票。
退票费核收标准
原文如下
退票费按如下梯次标准核收:距票面乘车站开车前 8天 以上的不收退票费;开车 前48小时 以上、不足8天的,按票面价格5%计;开车前24小时以上、不足48小时的,按票面价格10%计;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,按票面价格 20% 计。“以上”含本数,下同。
即
| 申请退票距发车时间 | 退票费 |
|---|---|
| 退票时间≥8天 | 无 |
| 48小时≤退票时间<8天 | 5% |
| 24小时≤退票时间<48小时 | 10% |
| 退票时间<24小时 | 20% |
- 距票面乘车站开车前不足8天的车票,改签至开车前8天以上的列车,又在距开车前8天以上退票的,核收5%的退票费。
- 退票费以5角为单位,尾数小于2.5角的舍去、2.5角(含)以上且小于7.5角的计为5角、7.5角(含)以上的进为1元。
- 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,当车票票面价格不足2元时按票面价格计收。

